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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5.600, 0.03, 0.54%)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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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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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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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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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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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食品饮料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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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改进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除此之外运用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模型,精选细分子行业个股,力争实现超越行业的阿尔法收益。
  2019年二季度A股市场高位震荡整体微跌,中小盘股票表现好于大盘股。二季度沪深300指数(3814.064, 45.66, 1.21%)(3814.0636, 45.66, 1.21%)下跌1.21%,中信一级食品饮料行业指数上涨13.02%,大幅跑赢大盘。行业方面,表现相对较好的是食品饮料、家电、银行、餐饮旅游、非银行金融行业。
  展望2019年3季度,一线二线高端白酒一季报超预期似的2019年上半年整体业绩确定性增强,5月份密集的股东大会反馈对2019-2020年的指引偏向乐观。同时增值税影响在Q2逐步体现,全年业绩仍有向上超预期的弹性,历史上二季度的季节性淡季白酒会有些下跌,但2019年的行情却相反,如果三季度因为渠道动销等因素出现季节性波动,那预计将是长期配置的上车机会,长期角度, 龙头白酒品牌的企业价值和长期估值框架下,可能持续推动白酒估值中枢上移。大众消费品中,调味品景气度高,行业成长性及稳定性兼备,预计龙头收入增速利润增速都将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啤酒提价及竞争趋缓的局面已经出现,后续预计销量增长恢复稳定,后续继续跟踪降费关厂提效带来格局转变以及增值税利润弹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A基金份额净值为1.229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9%;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C基金份额净值为1.228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7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30日。由于本基金属于发起式基金,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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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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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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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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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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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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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3,000.30份,其中认购份额10,000,000.00份,认购期间利息折算份额3,000.30份。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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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本基金属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之一。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0.1.1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10.1.2《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0.1.3《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1.4《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0.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0.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0.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0.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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